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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、图/羊城晚报驻京全媒体记者 王莉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于7月19日发布,着眼于完善体制机制、优化制度环境、强化政策举措,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规划了蓝图、指明了方向。
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、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,作为落实《意见》的配套政策举措。8月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有关情况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会上介绍,《若干举措》聚焦促进公平准入、强化要素支持、加强法治保障、优化涉企服务、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,提出28条具体措施,着力推动《意见》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、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、培育尊重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。
“这次的《若干举措》重点是围绕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,在《意见》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。”王善成表示,《若干举措》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,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,压实责任,明确了“谁来干”,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“该找谁”。
《意见》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,《若干举措》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,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。《若干举措》在《意见》基础上,提出了更有力的举措,是对既有举措的深化和加强。
在激励约束方面,《若干举措》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,特别提出,“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,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,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”。此外,还提出“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,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、占比高、活力强、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”。通过奖励先进,树立榜样,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。(更多新闻资讯,请关注羊城派 pai.ycwb.com)
来源 | 羊城晚报•羊城派责编 | 郑宗敏校对 | 赵丹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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